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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风建设】博湖县人民检察院开展“以案促改”警示教育活动
时间:2020-10-14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
今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,当前新疆稳定发展“三期叠加”的特殊形势并没有根本改变,反恐维稳任务依然艰巨复杂。两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,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。特别是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,对检察机关服务统筹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作为检察干警,我们面对的政治考验、思想考验、作风考验更直接、更严峻、更复杂。我们必须增强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“四气”,严肃认真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行动,担负起管党治党、净化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
一要加强班子建设,增强履职能力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,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,压实“一岗双责”,坚持民主集中制,全面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、不抓是失职的责任意识,自觉做到党组“不松手”,党组书记“不甩手”,班子成员“不缩手”,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
二要积极争先创优,弘扬队伍正气。积极引导干警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,以反面典型为戒,向身边榜样学习,对照先进模范找差距,更加坚定履行法律职责,进一步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热情,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,全力抓好民主评议党员、组织生活会、自治区巡视、年度考核、队伍作风整顿等工作,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、形成长效。

三要坚持严管厚爱,抓早抓小抓实。压紧压实从严治检责任,持续聚焦“四风”突出问题,盯住“关键少数”,紧盯年节假期、八小时外。开展约谈和风险提示,引导干警树立约谈是关心、提醒是保护的意识,层层传导压实责任。突出抓好业务科室、关键岗位、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监督,着力解决“灯下黑”问题。用足用好“四种形态”,特别是前两种形态,经常“红脸”“出汗”,对出工不出力、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、工作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处理。

四要严肃监督问责,保持高压态势。从严监督执纪问责,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,综合运用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组织调整、纪律处分等手段,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,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、违纪演变成违法,使纪律规矩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。始终保持惩治自身腐败高压态势,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,对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行为坚决“零容忍”, 刀刃向内,刮骨疗毒,坚决清除检察队伍的“害群之马”。

在今后的工作中,博湖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,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,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,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自身司法腐败,毫不动摇肩负管党治党政治担当,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检,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、让人民满意、忠诚可靠、清正廉洁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,为保障和服务博湖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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