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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惩情况
时间:2020-08-30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集体荣誉:
检察院先后被自治区总工会评为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,在自治区文明单位“零基启动”中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,被自治州党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,第一检察部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,我院被州院授予集体三等功。多次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党建、政法、综治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绩效、信访、项目、工会、妇联等先进集体。
个人荣誉:
李晓君、马艺文两位同志被巴州党委评为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先进个人;
吾甫尔·艾克木江、李晶两名同志被州院授予个人三等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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